【期刊推荐】院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(OPO)建设指导意见的专家共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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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器官移植杂志》2018年3月第39第3期发表的《院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(OPO)建设指导意见的专家共识》是一篇极具实践指导意义的文章。这篇文章在国家的卫生计生委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领导下,由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组织,国内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共同撰写,为我国OPO的标准化、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提供了重要参考。

文章首先介绍了OPO的定义和职责,明确指出OPO是在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,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备案的从事器官捐献工作的专业组织。其主要职责包括器官捐献宣传教育、捐献者信息收集、潜在供者识别、评估、维护、转运、器官获取、保存、分配、运输以及与移植中心的交接确认等工作。

接着,文章阐述了OPO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依据,包括《人体器官移植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八)》、《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、《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管理办法》等。这些法律法规为我国OPO的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和行业管理规范。

文章还详细讨论了院级OPO的管理组织架构与职责,提出医院应成立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领导小组,下设OPO办公室、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专家组、协调员管理工作组、脑死亡判定工作组、捐献者病情评估及供者维护工作组、供者或器官运送工作组及人体器官质量评估与获取工作组等。这些工作组的设立旨在明确各自的职责,相互协作,共同推动器官捐献工作的开展。

此外,文章还强调了OPO制度建设的重要性,提出OPO应制定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管理方案,建立质量管理体系,施行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,加强伦理监管,明确运作流程,杜绝违规操作,保障捐献人的权益。同时,文章还提出了器官捐献案例汇报与评估流程规范、器官捐献者院际转运流程规范、捐献者器官功能维护流程规范、器官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流程规范等工作细节。

在经济管理制度方面,文章强调坚持器官无偿捐献的原则,建立科学、高效、公开、透明、合理、公正的帮扶及救助机制。

最后,文章还对OPO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进行了详细阐述,包括办公室、供者维护病房、器官获取手术室以及配套的药剂科、超声影像科、检验科、组织配型实验室、理科、消毒供应室等辅助科室。

总之,这篇文章为我国OPO的建设提供了全面、详细的指导意见,对于推动我国器官捐献和移植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。我强烈推荐从事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的同行阅读这篇文章,以深入了解我国OPO建设的最新动态和规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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